導讀:8月21日,江西南昌,南昌東湖法院公布一起故意傷害案,男子蘆某獲刑4年2個月,賠償受害者4 8萬余元。此前,蘆某請朋友們吃飯,中途因有事提
8月21日,江西南昌,南昌東湖法院公布一起故意傷害案,男子蘆某獲刑4年2個月,賠償受害者4.8萬余元。
此前,蘆某請朋友們吃飯,中途因有事提前離開,便將800元交給相識近30年的發小張某,讓其代為買單。蘆某回來后聽張某說飯錢900多元,詢問老板得知只花了630元,便借著酒勁與張某發生沖突,好友將兩人拉開。散伙后,蘆某拿水果刀前往張某住所將其捅傷。
法院審理后,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