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第一次收了2萬元感謝費后,他甘于被圍獵,對熟悉的老板來者不拒,煙酒、感謝費照單全收;與朋友合伙偷辦無資質的砂廠,利用個人職權暗中保
在第一次收了2萬元感謝費后,他甘于被“圍獵”,對熟悉的老板來者不拒,煙酒、感謝費照單全收;與朋友合伙偷辦無資質的砂廠,利用個人職權暗中“保駕護航”。更有甚者,他還與公安隊伍里另兩名干部形成腐敗“共同體”…… 他,就是2022年3月在會議現(xiàn)場被帶走接受調查的四川廣漢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原所長、廣漢工業(yè)集中發(fā)展區(qū)黨工委原委員周飛鷹。
8月25日晚,四川省紀委監(jiān)委發(fā)文披露周飛鷹的貪腐細節(jié)。經查,2009年至2022年,周飛鷹在擔任廣漢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金雁派出所所長、廣漢工業(yè)集中發(fā)展區(qū)黨工委委員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21人所送現(xiàn)金共計435.5萬元,其個人實得309.5萬元。今年4月13日,廣漢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周飛鷹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
“曾經是逮人的,現(xiàn)在被人逮”
派出所所長會議現(xiàn)場被帶走調查
2022年3月31日17時許,一場原本平常的工作會議在廣漢市公安局5樓會議室召開。但會議剛進行5分鐘,廣漢市紀委監(jiān)委工作人員徑直步入會場,打斷了這場會議。“周飛鷹同志,你因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行為,請配合調查,跟我們走一趟。”在全場震驚中,他們來到廣漢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時任所長周飛鷹面前,宣讀了立案調查決定。
這本是人民警察也再熟悉不過的一句開場白,但當聽到自己名字時,周飛鷹臉色一下煞白。“感覺是種羞恥,反差太大。曾經是逮人的,現(xiàn)在被人逮。”后來,周飛鷹如此懺悔道。
公開簡歷顯示,1978年11月生的周飛鷹是廣漢人,1997年7月參加工作時還不滿19歲。當時,他在四川冶金碳素廠工作一年多后,于1998年10月進入廣漢市公安局工作,后歷任廣漢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四中隊副中隊長、基礎中隊中隊長,禁毒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2012年9月,他開始擔任金雁派出所所長,2020年12月起還任廣漢工業(yè)集中發(fā)展區(qū)黨工委委員。直到2022年4月19日德陽市紀委監(jiān)委通報,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近10年任金雁派出所所長,他的警銜也從三級警長升為二級警長。
回顧20多年從警經歷,周飛鷹記得自己初入警隊時,還有著努力工作為民服務的一腔熱血和打擊犯罪伸張正義的雄心壯志。但隨著職位的一步步升遷,他在2005年廣漢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任職時,就有了第一次“伸手”經歷。當時,他剛辦結一件故意傷害案,案件受害人唐某便給他送來2萬元感謝費。
雖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周飛鷹自認沒對唐某“特殊照顧”。但看著豐厚的紅包,他一邊驚嘆于“原來錢可以來得這么輕松”,一邊僥幸認為,案子已移送起訴,與公安無關了,此時收錢不算利用職權。“既然人家送給你了,就收到嘛,隨遇而安,最后就收下了。”
嘗到了第一次的“甜頭”,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的“伸手”。2012年9月,周飛鷹任金雁派出所所長后,認識了不少私人老板。眾人的“圍獵”,個人的墮落,直接導致了其腐敗行為呈爆發(fā)式增長。對熟悉的老板,周飛鷹基本上是來者不拒,對方送的加油卡、月餅、粽子、香煙、白酒,到后面送的大額感謝費,他都照單全收,然后對這些人的經營活動提供關照。
親自下場“發(fā)財”
與人合伙開砂廠暗中“保駕護航”
面對各種誘惑,周飛鷹從“眼紅手癢”到心理失衡,貪腐的膽子也越來越大。此時,一些通過非法盜采砂石,坐擁巨額利潤的老板開始找上門來。
非法盜采資源,本屬于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的行為之一。但周飛鷹發(fā)現(xiàn),這些老板十分精于鉆營,往往在建設依法合規(guī)項目的同時,進行盜采。不僅如此,他們手下的人員每次只盜采一定數(shù)量砂石,即使被抓到,也只會受到行政處罰,偃旗息鼓幾天后又會卷土重來。
對此,周飛鷹身為派出所所長,沒有考慮如何打擊犯罪,而是選擇了與犯罪分子“貓鼠為友”。據(jù)調查,與周飛鷹有著利益往來的砂石老板共10余個。在對方以高額感謝費找到他,并尋求其在日常監(jiān)管或處罰上予以關照時,周飛鷹幾乎有求必應。以某機械租賃公司股東楊某某為例,2015年至2021年,周飛鷹先后3次收受楊某某所送現(xiàn)金共計21萬元。
“平時經常(和老板)約到喝茶,慢慢就熟悉了,熟悉了有些事情來找到(幫忙),(我)也就答應了。”為此,在這些老板盜采砂石的過程中,周飛鷹就放他們一馬,睜只眼閉只眼。
漸漸地,只收感謝費已滿足不了周飛鷹的“胃口”。逐漸摸清轄區(qū)內盜采砂石的行情后,他萌生親自下場的“發(fā)財”想法。2016年,周飛鷹與朋友陳某某各出資35萬,合伙在廣漢市西外鄉(xiāng)偷偷開辦了一家沒有資質的砂廠。
在砂廠運營過程中,周飛鷹常常利用個人職權,暗中“保駕護航”。如上級有突擊檢查,他就把信息及時告知自己的合伙人,躲過檢查。有一次,砂廠非法運營被發(fā)現(xiàn)了,面臨高額的罰款,他還積極出主意,爭取把罰款金額降低。
用周飛鷹自己的話說,這家砂廠不是他投資最多的一個生意,卻是他得到回報最多的一個。截至2020年11月該砂廠關閉,周飛鷹共計獲利245萬元。
形成“腐敗共同體”
獲刑十年半,悔不該放縱貪欲
在經商謀利,以權謀私的雙重誘惑下,周飛鷹沉浸在腐敗的漩渦中越陷越深。
他經常與其他兩名公安隊伍里的干部一起喝茶、打麻將,聊“生意經”。漸漸地,臭味相投的三人形成了一個腐敗“共同體”。他想的是,三人如能夠形成一個利益團隊,對他以后,無論是工作上,還是經濟上,都能產生好處。
三人將“生意”算盤,打在管理轄區(qū)內一名有工作往來的房地產公司實際負責人——阮某某身上。2018年,他們找到阮某某,表達了想要“分包點工程”的意圖,并主動提出愿意在涉及治安、交通檢查和處罰等方面,對阮某某正在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予以關照。
收到這樣的“橄欖枝”,阮某某自然是一口答應。他直接通過虛假簽訂綠化工程合同、支付合同款項的方式,給三人送上人民幣共計120萬元,周飛鷹分得44萬元。
這樣零成本、高回報的“生意”讓周飛鷹甚為興奮。他如法炮制,2019年,他又伙其中一人利用職務便利,在阮某某公司建設廠房過程中,對其項目土石方挖掘、運輸?shù)确矫嬗枰躁P照,收受阮某某所送連砂石1.6萬立方米。在處置完這批砂石后,兩人實際獲利106萬元,周飛鷹分得56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周飛鷹在擔任廣漢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大隊長、金雁派出所所長、廣漢工業(yè)集中發(fā)展區(qū)黨工委委員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21人所送現(xiàn)金共計435.5萬元,其個人實得309.5萬元。
在接受審查調查期間,周飛鷹滿是悔恨,悔恨不該放縱自己的貪欲,造成如今的錯誤,害了自己的同時,也傷害了家人。“我想給現(xiàn)在有可能還走在違法違紀路上的朋友(同事)也好,或者有可能會走上這條路的朋友(同事)也好,提個醒:自己收的時候,用的時候,覺得好輕松好快樂,最后付出的會比你收的時候用的時候的輕松快樂,痛苦很多倍。”
2023年4月13日,廣漢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周飛鷹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其他兩名涉案公職人員,同樣受到了紀法的嚴厲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