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5月22日早9時30分,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發生于去年12月9日的當街殺人案。開庭現場,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人、被害人小陳(化名
2023年5月22日早9時30分,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發生于去年12月9日的當街殺人案。開庭現場,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人、被害人小陳(化名)的父親,以及嫌疑人黃某南等悉數到場出席審判,在庭上,黃某南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稱認罪認罰。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開具的起訴書顯示,2022年12月9日,嫌疑人黃某南因追求不成,在街頭持刀捅殺小陳,其還策劃并著手實施了對三位前同事的謀殺計劃,因親屬規勸而中止,后投案自首。
審判過程中,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出示物證、證人證言等證據,指控案件嫌疑人黃某南涉嫌故意殺人罪,根據檢方意見,雖然黃某南有自首、犯罪中止等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其犯罪行為“目的非常卑劣,手段非常殘忍,影響特別嚴重”。黃某南辯護人則表示,希望法院可以從輕處罰,黃某南本人亦在庭上稱,法院如果可以從輕處罰,“也是對我的安慰”。
截至2023年5月22日11:30左右,該案庭審休庭,審判長稱,將于當日下午17時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