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廣州一公司發布通知稱,禁止公司管理層購買理想汽車,或者通勤開理想汽車。根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求,如果發現以上行為,將予以
近日,廣州一公司發布通知稱,“禁止公司管理層購買理想汽車,或者通勤開理想汽車。根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求,如果發現以上行為,將予以辭退。”此消息引發熱議。
話人間記者注意到,相關通知顯示,落款單位為廣州米客實業有限公司,相關截圖上還有該公司的蓋章,通知上還寫有“近期,理想汽車惡意剽竊我司車尾帳篷專利……”等內容。
11日,根據公開信息,話人間記者聯系上廣州米客實業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經過了解和詢問,該通知的確為公司所發。目前,該通知在公司內部沒有掀起多大的浪花。因為這個通知是針對管理層,不是針對公司所有人。有購車需求的人才會關注,但已經有車的人可能就不會考慮。至于其它細節,稍后會有公司專門人員詳細回復。
對此,話人間記者聯系上廣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公司)隨意辭退員工違法,具體視情況而定,相關人員也可向12345進行投訴和反映。
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監事會主任張公典律師表示,如果上述通知屬實,涉嫌違法。從勞動法上講,此舉侵犯了勞動者的正常務工的權利。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角度講,按照該法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權拒絕強制交易行為,因此上述通知侵犯了消費者自主購買權。因此,該公司關于“如勞動者購買理想汽車則辭退”的條款無效;但鼓勵購買某品牌汽車的獎勵,因不涉及對勞動者同時也是消費者的侵權,屬于一種獎勵制度,(相關約定)則是有效的。
11日,理想汽車方面也回應話人間記者稱,理想汽車提供的車尾帳篷采購自第三方供應商,該產品并非理想汽車設計、生產,不存在惡意剽竊他人專利的情況。經理想汽車與車尾帳篷供應商核實,目前沒有司法機關判決認定該產品構成專利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