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9月13日,話人間從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針對留言建議全面禁止共享單車,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回應稱,無禁止性規定,將匯聚多方力量,
9月13日,話人間從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針對留言“建議全面禁止共享單車”,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回應稱,無禁止性規定,將匯聚多方力量,規范引導、有序發展。
近日,有網友反映,共享單車發展弊大于利,應當全面禁止。 其認為,共享單車發展至今,對城市造成了巨大的負擔,對解決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幫助甚微。
1.共享單車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很大的潮汐效應。工作日早高峰,市民騎共享單車前往地鐵站或車站,下班后,在地鐵站或車站再騎車回到小區。單車到達目的地后只有很少部分會繼續流動,因此使用效率和覆蓋人群有限。
2.大量的單車成堆聚集在部分區域、道路,影響了交通,只實惠了少數人群。
3.單車破損較多,如剎車、龍頭損壞等,對使用人來說有潛在的危險,也可能危害到其他人。
4.共享單車停放后,許多道路只能允許單人通行,甚至單人也無法順利通行,且讓一些自有單車使用人失去了原本可以在部分區域停車的機會。
5.企業為降低成本,共享單車質量不會很高,也更容易損壞,造成更多生產資源的浪費。另外,為調節共享單車,浪費了人力、車力,造成更多的道路占用、資源消耗,反而與節能減排相行見遠。
對此,9月12日,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局發布回復稱,經了解,目前本市部分商辦集中區域、軌交站點早晚高峰時段確實容易出現潮汐現象,運營企業力量不足,未及時清收調運,導致車輛淤積、亂停亂放,增加行人通行困難。
針對這一問題,交通、城管和屬地政府積極引導和督促運營企業發揮市場配置作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要求運營企業加強車輛日常調度,及時平衡區域潮汐車輛供給,建立專門管理隊伍或者委托第三方清理亂停亂放車輛;對于擠占人行道、車行道、綠化帶等道路、區域停放的共享單車,由城管執法部門通知運營企業在二小時內予以清理,未予清理的依法予以處罰;各區交通部門也督促運營企業簽訂區域投放運營協議,共同遴選委托第三方回收清理企業,對車輛淤積的地方開展清理。
關于共享單車在使用過程中破損較多,對使用人具有潛在的危險的問題,交通管理部門一直督促各運營企業加強對共享單車的維護、及時回收壞車,確保車輛性能狀況良好,各運營企業在運營APP中均設有用戶報修故障車輛的功能,并建立了路面車輛故障巡查機制,降低故障發生率。
關于該網友希望全面禁止共享單車的建議,目前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尚無這方面的禁止性規定,本市關于共享單車發展思路主要是匯聚政府、社會、企業、用戶等多方力量,規范引導、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