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一女子在高鐵上座位被占換回后遭3人毆打,引發關注。對此,當事人表示:是對方先動的手,希望警方能盡快鎖定打人者,因為他們的行為
近日,一女子在高鐵上座位被占換回后遭3人毆打,引發關注。對此,當事人表示:是對方先動的手,希望警方能盡快鎖定打人者,因為他們的行為比較惡劣。
據荔枝新聞報道,近日,在太原南到天津西的G2610高鐵上,李女士拒絕其他乘客調換座位的要求,對方竟多次對其座椅進行敲打。李女士稱,自己作出提醒后,遭到三人辱罵及毆打。目前,天津西站鐵路派出所已介入。
據媒體報道,李女士稱,她從太原南站登上了G2610次高鐵后發現,自己原本的座位被一名男子坐了,對方表示想要和她換座,讓她坐旁邊的座位,被李女士拒絕,換回座位后,對方多次對其座椅進行敲打。16日下午,接受話人間記者采訪時,李女士表示,后來發生爭執,是因為后方女子非常用力地推搡小桌板。“她的位置是在我的后方,所以我的椅子發生了劇烈的震蕩,這個行為從我上車到事發已經有至少3到4次。我當時在休息,回頭提醒她說您能別動了嗎?她就開始對我進行辱罵,辱罵之后,剛開始擊打我的左臂。我被打后準備用手機來取證,她就把我的手機打掉了,鉗制住我的雙臂,進行抓撓拍打。同行的兩個人也加入到打我的過程中。”
李女士表示,是對方先動的手。“但是當乘警和乘務員過來之后,他們三個就一致跟乘務員說是我打的他們,他們沒有動手。”一段疑似其他乘客拍攝的視頻顯示,當時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站在李女士座位后左方。雙方發生爭吵后,該男子率先動手,李女士正后方的女子隨即從座位上站起,多次擊打李女士,兩人后來被其他乘客制止。
李女士表示,現在自己很迷茫。“這件事情是鐵路警方直接來處理的,然后移交到天津西站派出所?,F在打人的一家三口,我不知道他們在哪,也沒有他們的聯系方式。我目前的訴求是希望警方能盡快鎖定打人者,因為他們的行為比較惡劣。”
16日下午,話人間記者聯系上天津西站鐵路派出所,該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我們這邊沒法核實你的身份,你問的這些相關問題我們不能回答,不好意思。”隨即對方掛斷電話。
對此事,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如果李女士屬于被毆打,傷殘鑒定并非行政處罰的必要條件,即便沒有傷殘鑒定也可進行行政處罰。在當前情況下,當事人可就自身的損害向打人者進行索賠,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三位打人者可能面臨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打的當事人的傷情較輕,打人者可能會被判處拘役或者管制。傷害輕微的,則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