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央廣網9月19日,長春女子朱麗春被解某某冒名頂替三十年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20日下午,記者從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了解到更多辦案細節
據央廣網9月19日,長春女子朱麗春被解某某冒名頂替三十年的新聞,引發社會關注。20日下午,記者從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了解到更多辦案細節,而農業銀行長春分行則表示:銀行方面直到解聘“朱麗春”,都不知道其身份造假。
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的辦案民警告訴記者,2021年3月,警方接到朱麗春的報案后,立即對解某某進行了調查取證,解某某對于冒用朱麗春身份一事供認不諱。經調查,解某某原是九臺農村戶口,1993年,在農業銀行某支行工作的解父得知,農業銀行要招聘一批儲蓄代辦員,應聘條件需滿足“高中畢業”和“長春市城鎮戶口”,為了讓女兒順利入職,解父找到相識的長春人朱某。當時,朱某的女兒朱麗春正待業在家,兩個女孩同為1974年生人,朱某同意把朱麗春的身份“借”給解某某。這便有了朱麗春被“偷”三十年的風波。
“經查,解某某并沒有就讀長春市計算機職業學校的經歷。”辦案民警說,“解某某在入職農行后,自行考取了吉林省廣播電視大學,她的現存文憑也是吉林省廣播電視大學。”辦案過程中,警方發現解某某正懷有身孕。“我們以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啟動提請逮捕程序,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綠園公安分局在辦案期限屆滿后作出撤案決定。”民警說,經核實,解某某現已生育。
對于父親是否把自己的身份“借”給解某某,朱麗春說,她問過父親,絕無此事。“我十分肯定地說,我爸根本不認識她爸。”朱麗春說,“解某某冒領我中專錄取通知書也是‘中間人’親口說的。”下一步,朱麗春將考慮對解某某本人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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