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廣東清遠。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2020年至2021年期間,汪某在照看兒子汪某某(4歲)過程中三次使用扯拉后衣領的方式來限
近日,廣東清遠。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2020年至2021年期間,汪某在照看兒子汪某某(4歲)過程中三次使用扯拉后衣領的方式來限制汪某某的活動,前兩次造成汪某某窒息昏迷,救治后恢復意識,第三次造成汪某某窒息身亡。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明知采取扯后衣領的方式限制被害人活動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身體傷害,卻仍有意多次實施,主觀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遭受傷害的故意。遂判決被告人汪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汪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近日,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家庭暴力案例。被告人汪某在照看兒子期間,三次使用扯拉后衣領的方式限制兒子活動,前兩次造成窒息昏迷,第三次導致兒子窒息身亡。法院認定汪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表示,監護人應當對孩子給予關愛、照顧,以暴力手段來制止孩童的哭鬧、嬉戲的方式并不可取,甚至會導致孩童受傷、死亡的悲劇發生。監護人侵害被監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應當從嚴打擊、依法嚴懲。
【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的行為,特別是對于未成年人,更容易造成心理和身體上的創傷。因此,監護人應當切實承擔起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的責任,以愛心和耐心對待孩子,切勿使用暴力手段。
同時,社會應當加強對家庭暴力的宣傳和教育,讓更多人認識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和支持,保障被侵害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