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2月4日,五月天經紀公司發布聲明稱,五月天在巡回演出中不存在任何假唱行為。近日,知名樂團五月天演唱會假唱風波沸沸揚揚。先是視頻博主
12月4日,五月天經紀公司發布聲明稱,五月天在巡回演出中不存在任何假唱行為。
近日,知名樂團五月天演唱會假唱風波沸沸揚揚。先是視頻博主采用人聲提取技術分析演唱會現場視頻,質疑五月天假唱,引發全網熱議。事件發酵后,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上海市文旅局執法總隊等官方機構宣布將展開調查。4日,五月天經紀公司相信音樂在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否認假唱,網絡上關于“五月天假唱”的言論均為惡意攻擊、造謠中傷。
五月天經紀公司:假唱言論為惡意攻擊
12月4日晚,五月天經紀公司相信音樂在官方微博發布一則嚴正聲明稱,五月天在巡回演出中不存在任何假唱行為,網絡上關于“五月天假唱”的言論均為惡意攻擊、造謠中傷,嚴重損害該司藝人形象。
聲明表示,“我司正積極配合相關執法部門開展調查工作,我司相信相關部門會給我們一個公正的結果以正視聽。”
對于該則聲明,有粉絲表示,“相信音樂,相信五月天。”也有部分網友稱將等待后續調查結果公布。
此前,相信音樂曾在官方微博表示,將于北京時間12月8日凌晨3點舉行的“好好好想見到你”巴黎站演唱會,將采用全程直播的方式進行。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常莎告訴中新網記者,如果網絡上關于“五月天假唱”的言論確認是謠言,那么相關謠言的制造、傳播者需要對五月天及相關演唱會的主辦單位承擔互聯網侵權責任。五月天及相關主體可以對侵權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承擔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如果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相關謠言的制造、傳播者,將可能面臨誹謗罪的刑事責任。誹謗罪是自訴案件,五月天及相關主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要求相關主體承擔刑事責任。相關主體將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相反,若后續五月天被行政部門定性歌手假唱,經紀公司和歌手應當承擔相應民事法律責任和行政法律責任。常莎指出,首先,若演出舉辦單位、文藝表演團體2年內被再次公布存在假唱情況,則會面臨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并且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處罰規定,歌手存在假唱情況的可能面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次,經紀公司和歌手還應當對消費者承擔最終的民事賠償責任,演唱會主辦方有權向歌手和經紀公司進行追償。
常莎強調,否認行為并不會必然導致處罰結果的加重,具體處罰情形還需要根據假唱行為的次數、影響范圍、涉及金額等多種因素加以綜合判定。
假唱風波回顧
11月30日,視頻博主“麥田農夫”根據粉絲投稿,對五月天上海演唱會12首歌曲,提取人聲進行分析。據該名博主鑒定,五月天演唱的《干杯》《戀愛ING》《為你寫下這首歌》《傷心的人別聽慢歌》系假唱或真假參半;另外五月天與演唱會嘉賓告五人合唱的兩首歌曲《知足》《愛人錯過》,經鑒定為五月天假唱、告五人真唱。
視頻發布后,迅速引發網絡熱議。更有今年參加過五月天演唱會的部分歌迷,在回看自己拍攝的現場視頻時也聲稱發現了疑似假唱行為。
公開信息顯示,2023年,五月天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沈陽等地舉辦多場演唱會,門票開售即售罄。僅上海一地,五月天10天連開8場演唱會,總入場人數超過36萬,每場門票價格為355到1855元。
12月3日,“五月天假唱鑒定”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對此,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回應稱,他們會將情況記錄下來,根據情況進行判定,“如果后續涉及調查,會在官方平臺進行公布”。
12月4日,上海市文旅局執法總隊表示,已收到“五月天”上海演唱會的原始視頻、音頻,將對提供的音視頻內容進行科學的測評分析,并公布調查結果。此外,上海市文旅局執法總隊對此次涉嫌“假唱”輿情高度重視,已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要求主辦方配合調查,待有關情況依法核實后,將及時回應網友關切。
若假唱屬實,消費者如何維權?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常莎告訴中新網記者,“假唱”是一種違法行為。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營業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騙觀眾。前款所稱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員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制好的歌曲、樂曲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因此,假唱在法律上界定為演員在演出過程中,使用事先錄制好的歌曲、樂曲代替現場演唱、演奏的行為。
根據此前五月天演唱會被質疑真唱與假唱參半,有網友疑慮“假唱歌曲數量多少是否影響處罰結果”?常莎指出,若后續假唱情況被查實,演唱會上假唱歌曲的具體數量可能會影響到罰款金額的判定,但不會對是否作出處罰決定造成影響。
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處罰規定,只要演出舉辦單位、文藝表演團體、演員以假唱欺騙觀眾或為演員假唱提供條件,就應當由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并且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假唱屬實,觀眾將如何維權?常莎回應,如果假唱查實,消費者有權在退場后要求演出舉辦單位賠償損失;演出舉辦單位可以依法向負有責任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員追償。消費者可以要求主辦方“退一賠三”。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計算。
如消費者在看演唱會時質疑演出者假唱,可聯系主辦方或售票平臺進行協商;如果未能解決問題,可以向當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投訴,如消費者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或向當地文化管理部門進行反映。在上述維權方式之外,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主辦方或演員承擔合同違約、欺詐的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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