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2月12日晚,香港藝人周海媚去世的消息傳出,引發了粉絲的巨大悲痛。同時也發生了令人憤怒的一幕:疑似周海媚生前送醫院搶救的電子病歷截圖
12月12日晚,香港藝人周海媚去世的消息傳出,引發了粉絲的巨大悲痛。同時也發生了令人憤怒的一幕:疑似周海媚生前送醫院搶救的電子病歷截圖在網上流傳,病歷上顯示醫院為北京順義區某醫院,并記載了周海媚個人資料、就診時間等相關信息。
隨后有記者詢問醫院,該醫院宣傳部門一工作人員稱此事正在調查,不確定是本院流出的病例,如果是本院流出,會進一步處理。而北京市順義區衛健委則回應,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以官方公布消息為準。
健康狀況屬于個人隱私,個人健康、就醫等信息也是屬于隱私的一部分,明星亦不例外。目前尚不知道病歷是在哪個環節泄露的,但毫無疑問,曝光逝者隱私、拿醫療信息當“八卦”素材的行為十分不妥,也涉嫌違規違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見,任何人泄露患者的病歷,都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部門應當進行深入排查,找出始作俑者,并進行嚴肅處理。
有醫院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拉過來,我們也不知道她是誰,當時現場也有人拍照,到底是醫院流出還是其他人拍的,還在調查”。《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早有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病歷管理制度,設置病案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病歷和病案管理工作。也就是說,即便不是醫院內部人員泄露了病歷,也說明醫院在對患者隱私的保護方面還有改進的空間。
不只是明星藝人,近些年類似醫療信息泄露的問題屢見不鮮。今年7月,江西一患者投訴江西腫瘤醫院,稱其將醫療信息給了有合作關系的保險公司,以至于“明天手術,今天就有人推銷保險”;2020年,湖北武漢一女子的病歷被前夫“通過關系”復印了出來,對其造成巨大的困擾;2017年蘭州中級人民法院還公開了一起案例,雀巢中國6名員工為爭“第一口奶”市場,從蘭州多家醫院人員手中購買超過10萬條個人隱私信息。
這些案例都顯示,一部分醫院對患者隱私信息的管理較為松散、混亂,部分醫務人員甚至還打起了病人隱私信息的主意,將之作為牟利的手段。這次周海媚的病歷被泄露,也提醒公眾必須要重視這個問題。
有法律人士指出,就病歷泄露的問題,周海媚的親屬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于“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隱私,或者以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隱私”的條款,向責任方申請精神損害賠償。
周海媚是深受觀眾喜愛的演員,曾為一代人留下不少美好的回憶。無論如何,相關部門應盡快調查事件真相,嚴懲責任人,給周海媚的親屬以及公眾一個交代。同時,也應把此事作為典型案例總結教訓,及時對制度進行完善,不能再讓病人的隱私信息被隨意泄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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