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5月,吳謝宇弒母案二審維持原判。根據(jù)一審判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1月12日晚,
2023年5月,“吳謝宇弒母案”二審維持原判。根據(jù)一審判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
1月12日晚,吳謝宇代理律師鄭曉靜向頂端新聞記者表示,她已向最高法提交不核準吳謝宇死刑的法律意見。鄭曉靜表示,吳謝宇在監(jiān)所的五年多,他并沒有自暴自棄,相反會幫助監(jiān)所的老弱病殘。
一封道歉信
鄭曉靜告訴頂端新聞記者,她最后一次見到吳謝宇是在去年的11月10日。回憶起當時的場景,鄭曉靜告訴記者,吳謝宇的求生欲很強,也知道自己將要死刑復核了。
離別時,吳謝宇交給鄭曉靜一封信。信中吳謝宇連連道歉:“外婆、舅舅、阿姨:我對不起生我養(yǎng)我育我的媽媽,我對不起您們。我決定把我從父母那里繼承來的馬尾(區(qū))的一套房和福州的一套房全部給您們,我什么都不要。”
但鄭曉靜表示,謝天琴的家屬現(xiàn)在“應該是不接受諒解”。此前,一位吳謝宇死刑復核辯護律師和一位吳謝宇幫助過的同室監(jiān)管友曾想聯(lián)系謝天琴家屬,但沒有見到。
實際上這并不是吳謝宇第一次在看守所中寫信。據(jù)媒體報道,在此前,吳謝宇曾寫下五萬字的親筆信寄給親友尋求“活路”。信件中,他講述了自己在兒時成長、學習、父親病逝、作案弒母、詐騙親友及歸案后的過程和想法。同時,還花了較大篇幅表示了自己的懺悔,同時希望獲取他們的原諒。
根據(jù)此前法院的判決,2015年上半年,吳謝宇產(chǎn)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并網(wǎng)購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xù)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 用于隱匿身份。
鄭曉靜向頂端新聞記者表示,吳謝宇曾對他說過,自己到看守所中才算是走向“社會”。在看守所里他經(jīng)常照顧老弱病殘、分發(fā)用品,同時還會幫監(jiān)友寫信等。鄭曉靜認為,吳謝宇經(jīng)過看守所的教育和改造,已經(jīng)能夠幫助他人,不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這就達到了刑罰“改造”的目的。
“不核準死刑法律意見”是什么?
頂端新聞記者注意到,鄭曉靜提交的不核準死刑的法律意見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內(nèi)容。其一是認為吳謝宇案發(fā)時存在精神疾病;其二是母親的負面情緒對吳謝宇影響大;其三是吳謝宇精神異常,曾多次嘗試自殺;其四是三批專家一致認為吳謝宇系重度抑郁癥發(fā)作導致“擴大性自殺”。
不過,此前,福建高院認為,沒有事實和證據(jù)證明應當對其作案時的精神狀態(tài)進行司法精神病學鑒定。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不核準死刑的法律意見本質(zhì)上是“辯護詞”。如果最高法院支持的話,那就會發(fā)回重審。雖然最高法院直接改判的先例也有,但非常少。
劉昌松認為,死刑復核程序有律師辯護和沒有律師辯護總歸是多了一道保障。律師可以從被告人的角度,把意見充分反映給最高法院的法官。讓最高法院的法官在死刑復核階段全面聽取意見,最后作出公正的裁判。
不過,劉昌松指出,死刑復核程序和一審二審還是有很大差別的。主要就是復核一審二審的裁判是否是正確的。“正確的話就支持死刑的核準,不支持就不予核準,主要目的是貫徹少殺、慎殺的一個重要程序。”劉昌松說。
鄭曉靜告訴頂端新聞記者,她希望最高法院能夠直接改判。此次提交意見,如果被核準死刑,就是立即執(zhí)行了。“不過具體情況大概得等到春節(jié)后才有結果。”鄭曉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