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開頭一張圖,內容全靠編的傳謠套路再次在網絡上演,一張隨手拍下的圖片配以杜撰的文字,迅速讓道路掛滿紅燈籠看不清紅燈的話題進入熱搜榜單
“開頭一張圖,內容全靠編”的傳謠套路再次在網絡上演,一張隨手拍下的圖片配以杜撰的文字,迅速讓“道路掛滿紅燈籠看不清紅燈”的話題進入熱搜榜單,但傳謠者來不及享受瀏覽數據帶來的新鮮刺激,就收到了來自鄭州警方的處罰。
1月25日,用戶“騎著雅迪想開奧迪的小花”發出一張滿路高掛紅燈籠的喜慶氛圍圖片,配文卻是“燈籠挺漂亮吧!我花200塊錢6分買的啊,誰能想到這有個紅燈啊?”“街道兩旁掛滿紅燈籠,女子開車沒注意有紅綠燈。”
該賬號顯示為一女大學生,自稱“鄭州冤種”,開車路過路口時,紅燈被燈籠擋住,不慎闖紅燈被扣6分罰款200元。
26日上午,這兩條短視頻共收獲4.5萬點贊、5.3萬次轉發,留下4000余條評論,瀏覽量更是達到400余萬,網友們在視頻中尋找著信號燈并對信息真實性提出了質疑。
針對“女子”反映的問題,記者現場走訪了視頻中所拍攝的建設路與嵩山路交叉口,發現該路口的信號燈周圍近10米的范圍并未懸掛燈籠。同時相關部門迅速展開核實,經調查,該賬戶所有者為一男子,其所駕駛的車輛也并不存在違法記錄。
“我當時只是想著發視頻博關注,沒想到會有這么多人看到這件事。當時我其實離紅綠燈還有百十米,看到紅燈就停車拍照了。紅綠燈和燈籠還有較大距離,近處其實看得很清楚。但是我發現手機拍的照片看著離的比較近,所以當時‘靈機’一動,為了流量就想著冒充女的發個視頻。”當事人劉某強對其在網上發布不實信息的情況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自覺規范網上言行,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積極抵制網絡謠言,攜手共筑健康清朗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