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9日發布消息稱,截至2023年底,上海共有71 8萬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日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9日發布消息稱,截至2023年底,上海共有71.8萬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日前修訂完善,新修訂的《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面向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個人按年繳費、政府給予補貼,有條件的村集體進行補助。上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制度不斷完善,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在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實現貧困人員應保盡保,推動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此次《辦法》修訂全面對標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相關要求以及近年來國家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改革部署,結合上海實際,在堅持權責清晰、應保盡保,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等基本原則的基礎上,著力提高保障水平,提升服務便利性。
為進一步加強對高齡老人的關心關愛,提高高齡老人的養老保障水平,《辦法》增加了高齡傾斜政策,即:對上海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周歲的,基礎養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
同時,為進一步加大對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幫扶力度,《辦法》新規定,對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各區可自行制定政策予以幫扶。
此外,《辦法》還改進了領取待遇人員資格認證方式,今后主要通過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確認,并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申報和征收工作統一由稅務部門負責。
根據《辦法》規定,上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的具體標準今后由上海市人社局會同上海市財政局另行制定。新標準公布之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繳費及政府補貼標準仍按照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