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據(jù)大風(fēng)新聞6月19日報道,16歲的湖南汝城縣女孩小周17日告訴記者,2022年12月24日凌晨,盧某和袁某上樓找到家里來和她理論,張某則守在樓下
據(jù)大風(fēng)新聞6月19日報道,16歲的湖南汝城縣女孩小周17日告訴記者,2022年12月24日凌晨,盧某和袁某上樓找到家里來和她“理論”,張某則守在樓下。下樓后,她在一家超市路口和張某發(fā)生爭執(zhí),對方使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追砍她,自己身中5刀。
“這是一把15厘米長的水果刀,張某第一刀捅了我右胸,她還追著我,我倒在地上,她捅了第二刀在我左手。那個時候到了角落里面,她倆(盧某、袁某)拉住了我的衣服,張某在前面拿刀捅我,她倆也參與了。”
汝城縣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張某為初中文化,系未成年人。2023年3月7日張某被汝城縣公安局刑拘。因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件5月8日被移送審查起訴。小周的父親周先生說:“我認為是共同犯罪,但是現(xiàn)在她倆沒有罪,只定了張某的罪。”
采訪中,小周告訴記者,她的肺部做手術(shù)切去了部分,她的手做了二次手術(shù),每天都要做理療,不做的話肌腱會萎縮。小周告訴記者:“她們都沒來表達歉意,救治費用現(xiàn)在花了十幾萬,張某家只負擔了2萬元,張某的外公還讓我簽諒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