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律師陳宇安解讀了炎亞綸或將面臨的刑罰,他表示如果拍攝私密片屬實,處一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真為偷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
日前,律師陳宇安解讀了炎亞綸或將面臨的刑罰,他表示如果拍攝私密片屬實,處一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真為偷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日前灣島娛樂圈真是火爆啊!黃子佼霸榜熱搜后,炎亞綸有過之而無不及!看看熱搜頭條占據幾個?這熱度也是沒誰了!
事件大致就是炎亞綸私密圖頻流出,然后被爆和未成年人發生關系,并多次劈腿。之后當事人邱耀樂發文爆料,炎亞綸發文承認并道歉。然后就炸了!目前,事件仍在持續升溫,邱耀樂將召開記者會對決炎亞綸!看來他是沒有接受炎亞綸的道歉和解,決定撕開丑聞內幕!估計手中應該有料啊!醉了,也是啊,好像記憶中沒有因為八卦事件專門召開記者會的前例啊!臺灣娛樂圈,真是只有我們想不到的,沒有他們做不到的啊!
如果邱耀樂手頭有實錘,那么等待炎亞綸的可不是啥好事啊!
日前就有律師站在專業的角度解讀了炎亞綸或將面臨的刑罰,律師陳宇安表示嫌疑人并非不是外傳私密片的人便沒事,并指出當事人僅16歲,尚屬于未成年人,如果拍攝私密片屬實,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一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一百萬罰金,若真為偷拍,涉犯的恐是同法36條第3項,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500萬元以下罰金。
并進一步解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之前,尚有舊法《少兒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拍攝或制造未滿18歲之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外,若是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愿之方法,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邱耀樂當時未成年,炎亞綸也承認,這沒有異議,關鍵就在于是否是偷拍,是否違反當事人意愿!而從邱耀樂的長文來看,他可是說第一自己是拒絕的!第二是趁自己不注意時拍的!這,可是兩點都占啊!偷拍!違反當事人意愿!
所以,這次炎亞綸估計是肯定要判了。至于標準,邱耀樂絕對是決定因素!咱們不懂法律細則,不知道如何證明在兩人兩相情愿發生關系時,偷拍和違反意愿如何界定,單單未成年就已經炎亞綸吃一壺了!
唉!曾經的偶像啊!又一出王炸變爛牌的典型!徹底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