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云南一位王女士向央廣網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的家人患有神經腫瘤,在北京某醫院住院11天中,因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自己只能每天在
近日,云南一位王女士向央廣網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的家人患有神經腫瘤,在北京某醫院住院11天中,因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自己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當時護工費都花了2000多元,現在還要承受價格不低的住宿費,經濟壓力很大。”陳女士的家人也曾在北京住院時遇到類似情況。她覺得不合理,向有關部門投訴后,醫院才同意陪護。近日,記者走訪北京市多家醫院發現,醫院、病人和病人家屬對陪護問題看法不一。
關于非特殊危重情況下,“是否允許病人家屬術后陪護”這個問題,各個醫院的說法都不相同,有的是從來都不允許家屬陪護,有的是一直可以允許家屬陪護,還有的是疫情防控期間封閉式管理,不讓陪護,現在仍沿用了疫情防控期間的規定,而且這一理由還非常普遍。而疫情防控政策已經調整了這么久了,醫院的陪護規定卻一成不變,會給人一種抱令守律、刻板僵硬的印象。而由于請護工需要額外支付費用,醫院統一要求請護工的話,難免給人一種“霸王條款”的感覺。
醫院不允許家屬陪護,對于患者的影響是很大的,有些患者住院時間長,需要貼身照顧,每天請護工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對于一些經濟困難的家庭來說,治病可能就已經掏空了家底,再這樣額外持續花錢無疑雪上加霜;此外,中國家庭素有相扶相攜,互相照顧的傳統,照顧病人體現的是親人之間的一種關懷和牽掛,出于內心的情感傾向,很多人都會認為,比起拿錢辦事的護工,親人的照顧會更加貼心細致,而有親人在身邊,患者的心情也會比較安定,對于病情恢復也有一定的好處。
從系統化、專業化的角度來說,專業護工更加清楚護理的流程,更加熟悉醫院的環境,可以提供更科學專業的服務,也更便于醫院管理,應該是比家屬陪護要更到位,更有序。但現實是,很多護工的護理并沒有達到宣傳中的理想水準,部分護工在護理上三心二意、敷衍了事的情況時有發生,護工群體和患者、家屬之間尚未形成良好的信任關系,而不少護理工作其實更考驗的不是專業度,而是耐心和愛心。一些臟活累活,涉及個人隱私和尊嚴,委手于不是親人的人,對于病人而言也是一種沉重的心理負擔。
從當下的護理現狀來看,一些危重病房、專業性極強的護理工作,出于安全和方便考慮,不讓家屬插手參與,可以理解;但普通病房的一些基本的照顧,都不讓家屬陪護的話,非要花錢請護工的話,確實是有些太死板了,沒有考慮到患者和家屬的實際需求。
從根本上,長遠上去解決這一問題,或許的確有賴于國家層面去補齊護理工作的短板,探索建立和發展醫療護理員職業隊伍,但在當下,大部分醫院缺失這一服務,或是服務專業度不夠的情況下,實在不應該再以疫情為理由,“一刀切”地禁止家屬陪護,這不但會給很多患者家庭帶來經濟困難,而且也不尊重患者及家屬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利于醫患關系的和諧發展。
良好的醫療服務應該以人為本,“偶爾治愈、常常幫助、總是安慰”,體現出醫者仁心和人文關懷。很多醫院都將“以患者為中心”作為口號和標語,而真正的“以患者為中心”,就是要將方便患者,惠及患者放在第一位,要看到普通人的苦痛與糾結,要真誠地為患者提供幫助,減少患者的難受和擔憂。如果醫院都能夠想到這一點,并且付諸具體的行動,“不讓家屬陪護”的問題本不該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