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四川達州女子柏某竹發帖稱,自己在30年前被他人強奸,之后被拐賣至山西。28日,達州警方回應話人間記者稱,曾經成立專案組調查,但因
近日,四川達州女子柏某竹發帖稱,自己在30年前被他人強奸,之后被拐賣至山西。28日,達州警方回應話人間記者稱,曾經成立專案組調查,但因證據不足,無法立案。
根據柏某竹講述,她于1974年9月出生(實際生于1976年9月),住在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趙家鎮。柏某竹稱,1989年,因母親去世,父親在家務農,已滿12歲的她到大姑家居住,隨后被大姑抱養的比自己大十多歲的彭某強奸。
“那個時候我什么都不懂,所以沒有向其他人求助。”柏某竹說,同年,彭某以帶她出去打工為由,將其騙至山西,3000元賣給了山西當地居民楊某財。1991年,柏某竹與楊某財的兒子出生;1993年,懷有身孕的柏某竹與楊某財離婚,生下女兒后,柏某竹在河北再婚。后與河北的丈夫又育有一女。
2012年,柏某竹離婚,獨自從河北回到四川老家生活。柏某竹稱,為了讓彭某彌補之前的過錯,她多次找彭某尋求賠償,但彭某不僅不賠償,還曾將她打傷。
為了尋求賠償,她多年前已經向警方報案,但一直未能立案。
達川區公安局相關處室工作人員向話人間記者介紹,柏某竹在2017年開始向當地公安部門反映相關問題。當時,該局成立了專案組,曾到山西、河北等地,對其反映的被強奸和拐賣的情況進行了走訪和調查。調查結果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認定這些犯罪事實,所以最后給她出具了不予立案的通知。
該工作人員稱,公安部門已經跟柏某竹解釋過,如果她提交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彭某涉嫌犯罪,警方肯定會立案并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