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負責人:監管不到位退費給家長,12歲男孩常去KTV,還存了四千塊,媽媽:商家明知道是未成年人。此事引起網友熱論,12歲男孩去KTV存四千多,
負責人:監管不到位退費給家長,12歲男孩常去KTV,還存了四千塊,媽媽:商家明知道是未成年人。
此事引起網友熱論,12歲男孩去KTV存四千多,一網友稱,前幾天幾個14-15歲小孩來喝酒,我直接不接,直接說未成年不能喝酒,那小孩還要給我懟,我說我給你科普一下18才是成年,我不掙這錢出什么事我付不了這責任。
也有網友怒懟家長,12歲的孩子手握幾千塊錢,這本來就是最大的問題,你家長是怎么當的,還出來怪別人,現在的小孩越來越早熟,所有的娛樂場所并沒有要求要查驗身份證,如果要目測判斷年齡,這個就是強人所難,你自己沒管教好,到處那叛逆期來說事,臉怎么不紅的。12歲男孩去KTV存四千多!
KTV不得允許未成年進入,并不是最新規定。1992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有相關表述,2006年修訂通過后也有明確規定,2020年修訂2021年實施的法律又延續了該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法律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KTV環境特殊、人員復雜,對未成年人的視覺、聽覺、心理等方面都有不良影響。從現實情況看,不但部分家長無視法律規定,隨意帶娃進入KTV娛樂,很多KTV經營者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也讓法律規定落實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