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7月3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發布關于對部分無人機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7月3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發布關于對部分無人機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決定對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實施臨時出口管制。
公告提到,在臨時管制期間,對指標未達到現有管制指標和第一條規定指標的所有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出口經營者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出口將用于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的,不得出口。
對此,無人機巨頭大疆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話人間記者稱,大疆作為一家全球化企業,在出口管制領域始終保持嚴謹負責的態度。大疆一直嚴格遵守并執行中國及其他業務所在國或地區所適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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