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在一檔節目中,主持人朱丹稱自己曾被自己的好朋友騙光積蓄。而法院案判決書顯示其朋友至今未履行判決,朱丹墊付1600萬。朱丹被騙案的
近日,在一檔節目中,主持人朱丹稱自己曾被自己的好朋友騙光積蓄。而法院案判決書顯示其朋友至今未履行判決,朱丹墊付1600萬。
朱丹被騙案的判決書下來了,其中提到了一個非常有趣的法律問題:為什么藝人簽署合同時要使用藝名而非真名?原來,直接使用真名可能會導致法律后果,例如在發生糾紛時被追究法律責任。因此,許多藝人為了保護自己的隱私和法律風險,選擇使用藝名。
在朱丹被騙案的判決書中,也強調了這一點。這起案件的經過是,朱丹在簽署合同時使用了自己的真名,而沒有使用藝名,結果導致法律糾紛。雖然最終判決朱丹勝訴,但是這個案件仍然提醒我們要注意使用藝名的重要性。使用藝名不僅可以保護自己的隱私,還可以降低法律風險。
因為如果你使用藝名,那么在簽署合同時,如果發生糾紛,對方就很難追究你的法律責任。在這個案件中,如果朱丹使用了藝名,那么他就不會被騙了。通過這個案件,我們不僅要感嘆藝人的隱私和法律風險真的需要得到足夠的保護,而且要呼吁所有的藝人要使用藝名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