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法院審結一起離婚案件,小伙娶了領導女兒,但女方陪嫁房車還被要求做家務,小伙不讓旅游要存錢買房,最終兩人因觀念差距閃離。近日,浙
近日法院審結一起離婚案件,小伙娶了領導女兒,但女方陪嫁房車還被要求做家務,小伙不讓旅游要存錢買房,最終兩人因觀念差距閃離。
近日,浙江。紹興市一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離婚案件。雙方相識三個月閃婚,女方出房出車出錢,但男方要求女方做家務。據(jù)了解,26歲小琴在父親任職單位上班,因氣質(zhì)形象較好吸引了不少男同事,其中包括小輝。小輝得知小琴父親是單位高層領導后,對小琴展開了追求。小琴父親很器重能力出眾的小輝,暗示女兒不要錯過。小琴經(jīng)受不住被催婚的壓力,三個月后,兩人登記結婚。
婚后兩人矛盾爆發(fā),城市姑娘小琴與農(nóng)村老公小輝在生活、觀念上有很大差異。小輝認為家里家務應該由小琴做,小琴稱,兩人結婚房子車子、辦酒席的錢都是自己家出的,就是為了讓小輝在生活上多擔待。而且小輝喜歡計較,嫌棄家里給自己配寶馬車,他卻是普通汽車。也不讓她花錢找家政、出國旅游,要求她存錢買房。最終,雙方協(xié)調(diào)不成法院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