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廣州一女子與丈夫結婚五年,四年都是各回各家過年。對此,廣州大學社會系教授姚華松表示:夫妻分居型春節沒什么不好。最近,一則關于
近日,廣州一女子與丈夫結婚五年,四年都是各回各家過年。對此,廣州大學社會系教授姚華松表示:“夫妻分居型”春節沒什么不好。
最近,一則關于“過年回家”的消息登上了熱搜,說的是來自廣州的李小姐結婚6年,與丈夫已連續4年各回各家過年。之所以引發關注,具體地說是引發了廣大媽媽的共鳴,現實生活中太多人有類似心思或想法,只是限于各種因素而沒有達至或兌現。
既然是夫妻,且是有了孩子的夫妻,在春節這個節骨眼上,分開過年,乍一聽,感覺挺不合時宜。因為一直以來,對于過年的敘事方式,總免不了與“一家人團團圓圓”“一個也不能少”關聯。
面對女方提出的“不想一起回家過年”,有些男士或許脫口而出,“你不隨我回去,我爸我媽我家人會怎么看我們,村里人會怎么想我們,不知道情況的還以為我們關系不好,是不是要離婚了?”“父母年紀大了,很多習慣養成一輩子了,你就不能遷就一下嗎?”
其實,從女方角度,也自有其道理。大過年的,為何非得遷就隱忍?什么叫“一家人團團圓圓”?女方必須得陪男方父母過年,那女方父母呢?男方能否坦然和毫無情緒地接受去女方家過年?很顯然,一部分來自男方的以孝敬老人為名的“游說”存在明顯的夫權制痕跡,明顯偏袒于男方父母。
如果夫妻間有真感情,如果男方和男方家人足夠通情達理,那么,對于女方提出回娘家過年這個事,男方應該表達出充分的理解與尊重,甚至鼓勵。
對于有孩子的家庭,我的建議是讓男方帶著孩子回爺爺奶奶家過年,讓女方一個人回娘家過年,這表面聽起來較為苛刻,我想表達的真實意思是,媽媽們實在太難了,平日,孩子在哪里,老公在哪里,她們的身影就在哪里,她們的照顧與忙碌就在哪里,很難兌現輕松、自由與自在的假期。
道理很簡單,平常,孩子學習,要輔導吧,多半是媽媽們的事;年幼的孩子戶外玩耍,要看著吧,多半是媽媽們的事;孩子吃飯或零食,要提醒忌口吧,多半是媽媽們的事。春節假期,反而是一個兌現父職的時候。你平日不是工作忙嗎?現在回老家了,沒有或少有工作打擾了,你就好好帶娃,好好培養你與孩子的感情,你就發揮你對家鄉相對了解的知識優勢,給孩子上課,講講家鄉的事,講講你小時候過年的情形。作為媽媽,則可以一身輕地在娘家睡到自然醒,可以跟發小聚一聚,讓辛苦一年的她們真正休息一下、放松一下。
于多數孩子而言,“媽媽”兩個字有兩個隱喻:一個是關心、疼愛,另一個是監督、管束。所以,媽媽不隨孩子一起回家,孩子就可以放風,真正實現自由自在。同樣,只有媽媽和孩子不在一起的時候,假期于媽媽、于孩子才能真正達至休息,彼此都可以成全對方真正意義上的假期:你玩你的,我玩我的,各自開心,各自盡興,互不干擾。
一家人時時刻刻在一起,并不總是好的。讓孩子與老公呆一邊去,給通常最辛苦的媽媽放個假,這是對廣大母親最真實、最實惠的春節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