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從事電信詐騙被騙人員救助回國工作的阿龍在2月28日發布了一條朋友圈:同一個人,三年已被救出詐騙園區三次。你是在柬埔寨打醬油嗎?還是跑各...
從事電信詐騙被騙人員救助回國工作的阿龍在2月28日發布了一條朋友圈:同一個人,三年已被救出詐騙園區三次。“你是在柬埔寨打醬油嗎?還是跑各大園區臥底去了?”
阿龍告訴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該男孩是孤兒,自小無父母關愛,尚未成年就到柬埔寨,在夜店從事DJ工作。他認為此人沒有做詐騙的主觀意愿,于是在其求助時次次出手相助。
2月28日,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聯系到該男孩小蘇(化名),對方表示自己已被解救出詐騙園區,目前住在柬埔寨的朋友家。記者詢問何時回國,對方表示仍希望在柬埔寨賺錢。
三次被賣
在記者采訪過程中,小蘇的表達意愿較弱,對自己在柬埔寨三年的生活,他常以“記不清了”“嗯”等語氣詞結束話題。
多番詢問以后,記者大致還原了這個男孩前往柬埔寨、被賣三次的經歷:
他是福建泉州人,出生于2004年,從小被外婆照顧長大,今年剛好20歲。
2020年年底,經“朋友”介紹,他偷渡去往柬埔寨西港從事電信詐騙工作。
“剛開始說是讓我來做詐騙了,但我來了之后沒去找他們,沒做詐騙。”
小蘇聲稱,“沒去找他們做詐騙”的自己去了某詐騙園區一家夜店“打碟”,也就是做DJ,但他什么也不懂,剛上班沒多久就發現“不讓出來了”,那時他找到阿龍求救。
阿龍說,和小蘇第一次相識時,他還是個未成年人。阿龍長期活動于東南地區,做一些被騙人員的解救工作。在阿龍看來,未成年人閱歷淺、易受騙,擁有被解救的“優先權”。這是第一次救他出來。
被救后,他購置了一些設備,去了柬埔寨一家夜店正式學習“打碟”。他在這家夜店工作到2022年,認識了幾個“朋友”在夜店一起喝酒,“喝多了說要出去玩,就被人家從夜店帶走了,其實是騙了我,半路就被賣掉了”。
小蘇第二次聯系阿龍求救。他說,自己本來要被賣到一個園區,但那個園區說不要他。他就被轉賣到另外一個園區,在轉賣的路上,被阿龍的人帶著警察截住了車,救了出來。他又回了夜店工作。
第三次被賣是2023年8月。那次,他又認識了幾個“朋友”,“帶我玩過幾次,加了聯系方式。那次也是叫我們過去玩的名義,我們過去之后,他說前幾天在包廂里,他的錢沒了,懷疑是我另一個朋友拿的,讓我們給錢才能走,我那個朋友說沒拿。他們把我們控制住,我們也給不了錢,就把我們打了一頓,賣了”。
他說,后來才知道這群人就是專門綁架人口,販賣到緬甸那邊去的。
這次被賣到詐騙園區, 他從去年8月在里面待到今年2月。2月底,他第三次聯系到阿龍求助。
2月27日前后,小蘇被解救出園區。
不愿回國
阿龍也是在這時意識到,已經救了小蘇三次。
他勸這個孩子“趕緊回國”,“實在沒有能力救你四次五次”。
小蘇并沒有正面回應,而是說“我要是再出事,我也沒有臉找你了”。他錄制視頻向阿龍“磕頭道謝”。
2月28日晚,大河報·豫視頻《看見》記者詢問小蘇打算何時回國,他說:“沒有一分錢回去干嗎,家里面也沒有什么人,在這邊后面繼續找個工作打碟啊。”
記者問,一直在柬埔寨,身份問題解決了嗎?
他回復,沒有解決,你要幫我解決嗎?
記者問,會擔心家里的外婆嗎?
他回復,擔心也沒辦法啊。要賺到錢才能回去。
目前,阿龍及其他公益人士正勸導其盡快回國。一位勸返民警告訴《看見》記者,對于這類滯留柬埔寨人員,家屬應盡快督促其及時回國返鄉,可依法減輕處罰,否則將承擔司法機關嚴懲,如凍結戶口、取消滯留人員及家屬一切政策性優惠補助、凍結手機卡、銀行卡、微信支付寶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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