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重慶江津法院,一女子竟在死亡多年后復活并背負高達139萬元的貸款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隨著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案件中的深入調查,...
據重慶江津法院,一女子竟在死亡多年后“復活”并背負高達139萬元的貸款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隨著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案件中的深入調查,一起冒用死者身份的刑事犯罪逐漸浮出水面。
2023年1月,江津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江津某銀行申請執行陳已(化名)的公證借款案件,執行金額為139萬元。
執行法官隨即展開了調查,結果卻讓他們大吃一驚: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居民死亡戶籍注銷證明》,被執行人陳已竟然在1998年就已經去世,距今已有25年之久。
面對這一離奇的情況,執行法官不禁感到困惑:一個已經去世多年的人,怎么可能在銀行申請貸款并成功辦理銀行卡?
為解開這一謎團,執行法官決定親自奔赴陳已的戶籍地重慶市萬州區進行調查。他們首先來到當地派出所了解情況,得知陳已確實在1998年去世,卻未及時銷戶。
陳已有一名表妹,名為陳冒(化名)。2014年,陳冒用陳已的身份信息,以虛假材料在當地派出所辦理了一張身份證供自己使用。執行法官還調查發現,陳冒還使用該身份證辦理了五張信用卡。
后來,公安機關接到線索稱,陳冒疑似擁有兩張身份證,經過查證屬實后,注銷了陳冒騙領的身份證,并補錄了陳已的死亡信息。
掌握確鑿證據后,執行法官立即傳喚了陳冒到法院說明情況。陳冒如實交代了自己騙領身份證、使用騙領身份證到銀行貸款的行為。
2024年3月,檢察機關對陳冒提起公訴。江津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冒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5張銀行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結合其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陳冒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另一方面,江津法院以被執行人主體身份錯誤為由,依法駁回了江津某銀行的強制執行申請,并告知其可以直接起訴犯罪嫌疑人陳冒主張權利。據悉,涉事銀行已向江津法院起訴陳冒要求償還貸款。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馮沁涓介紹,身份證是公民個人信息的證明文件,身份證上記載信息是公民的隱私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證信息屬于嚴重侵權行為,根據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冒用他人身份證屬于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對其罰款或者拘留,并沒收個人所得。嚴重的盜用別人身份證信息還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盜用身份證件罪。“社會比較常見的冒用現象為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公司。一旦發現身份證信息被冒用,應留存被冒用證據,立即報警或者向相關行政機關舉報。”
馮沁涓提醒,日常應重視對身份證的保護,盡量不要將證件提供給他人使用。不要隨意注冊無關緊要的app。身份證若遺失,應立即掛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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