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最近,教育主播張雪峰關于想進煙草系統上班連考的機會都沒有的言論,刷屏網絡。熱議的背后,不少人對獲得一份穩定高薪的煙草行業工作趨之若
最近,教育主播張雪峰關于想進煙草系統上班“連考的機會都沒有”的言論,刷屏網絡。熱議的背后,不少人對獲得一份穩定高薪的煙草行業工作趨之若鶩,甚至迷信“關系和能量”,因此上當的也不在少數。
話人間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今年以來,人民法院至少已經判決了8起花巨資找煙草系統工作上當受騙的案例——當事人為托人辦理煙草系統工作,少則花五六萬元,多的出資45萬元,最終卻是一場空。
話人間粗略統計2022年以來公布的裁判案例發現,在25起案例中,為獲取一份煙草系統的工作,79人人均被騙近13.5萬元。這些案件部分為刑事詐騙案,大部分為民事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當受害人將找工作的希望寄托在“關系和能量”上時,部分法院卻以駁回原告訴請的方式表示,人民法院不支持此類行為。法院認為,原告未遵從正常的就業秩序,擾亂了正常的公平競爭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不支持其追款訴請。
有人聲稱30萬安排到煙草局,也有人愿出價45萬
今年3月18日,河南固始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通報了一起案例。陳某和劉某在考研培訓班認識,2022年7月至11月,陳某以可以幫助將劉某及其弟弟安排到北京市某區煙草局、中央電視臺正式上班,同時將其戶口遷移到北京為由,先后對劉某實施詐騙33萬余元。3月5日,民警將陳某抓獲,隨后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例顯示,近兩年,每年有不少人陷入“花錢可進煙草系統上班”的套路中。
根據這些已公布的判例,今年以來,人民法院至少判決了8起花巨資找煙草系統工作卻落空的糾紛。其中5起發生在遼寧,2起出現在吉林,還有1起在陜西。
這8起案件中,有的是與人力資源或咨詢公司簽訂就業合同以期進入煙草局未果。比如,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法院今年4月判決了兩起相關委托合同糾紛。1996年出生的張某某和1997年出生的高某某,均在2020年10月與吉林市智信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就業保障協議書》,約定由該公司將他們安排至吉林市煙草局工作。為此,二人分別轉給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曉艷9.5萬元和8.5萬元。然而,截至2023年二人起訴時,兩原告均未被安排進煙草局工作,遂訴至法院。
另一情形,是通過熟人、朋友甚至微信朋友圈,聽信“可辦理去煙草局上班,辦不成退款退息”廣告,結果工作沒辦成,錢也未退。
在遼寧省盤錦市遼河法院判決的判例中,原告謝某生于1995年,其父親聽同學的鄰居、被告張某稱,可以安排國家煙草局的工作,但需要35萬元。謝母遂從銀行取出35萬元交給張某。為此,對方還出具收條:“今收到xx給謝某辦煙草現金30萬元,叁拾萬元整,10月末簽合同,辦不成全額退款。(五險一金、正式合同、三年首簽、三年后續簽、辦公室崗位)。”然而,2022年春節之后,謝某被告知工作辦不成,但張某只退了4萬元。
在這些案例中,為一份煙草系統工作付出最多的,是45萬。
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例中,2021年至2022年,張某承諾給薛某某指定的人安排國家電網等央企的工作,共收取了薛某某131萬元費用。然而張某的承諾沒有兌現,且115萬元未返還。
2023年2月1日,案外人劉某某向法庭出具《證人證言》,稱其為了給侄子王某某辦理煙草局工作,通過薛某某找到張某,其本人和王某某分別在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6日一共轉給薛某某45萬元。
話人間梳理發現,介紹煙草局工作的套路并不鮮見,近五年來的相關裁判文書有200多篇。話人間僅統計2022年以來宣判并公開的判例,發現一共有25起,涉及受騙者79人,總金額為1072萬余元,人均被騙13.5萬元。這些案件主要分布為:遼寧12起,江蘇4起,陜西3起,吉林2起,河南2起,山東1起,上海1起。
一句“煙草局有關系”,騙了55人
這25起案例中,有3起被列為詐騙犯罪予以刑事追究。其中河南鹿邑縣法院判決的胡支業詐騙案,被告人以安排煙草局工作為由詐騙679萬多元,受騙的人數達55人。
據鹿邑縣法院判決書,胡支業案中最大的一筆詐騙金額為143.3萬元,涉及被騙人員8名。該案被害人賈某陳述,2013年,胡支業稱可以將其兒子王某安排到鄭州煙廠上班,但需要花錢跑關系。賈某給了胡支業19.5萬元。2014年,胡支業說鄭州煙廠、許昌煙廠有內部指標,賈某又讓他給其外甥女趙某、外甥劉某、侄女周某安排,胡支業分別收取16萬元、30萬元、13萬元。2015年6月,胡支業稱可以把賈某兒子調到漯河市煙草局,賈某又給了胡支業10萬元,2016年1月份,事情還沒辦成,賈某又給胡支業匯款2萬元。2015年10月,胡支業以安排漯河市卷煙廠工作為由,騙了賈某同事陳某的兩個親戚馬某、閆某27萬元。2016年底,胡支業又以將賈某同學楊某的兩個親戚楊某、劉某某安排漯河市卷煙廠和安陽市卷煙廠為由騙了26萬元。
類似“全家被騙”的情況,在胡支業案中并不少見。比如,被騙40多萬的李某。李某稱,胡支業說他和鄭州市煙草局的領導比較熟悉,可以安排人員在煙草局工作,每個名額需要10萬塊錢,李某前后為其兒子、兒媳、侄子跑工作,陸續交給胡支業40多萬元。
然而,一部分被騙者發現,胡支業所謂的“有五險一金,工人指標,合同編制”的內部招聘,其實不過是煙草公司通過第三方安保公司面向社會招聘勞務人員。
受害人張某證實,2016年7月15日,胡支業領著他去鄭州市煙草局簽了一份保安招聘合同,之后他就在滎陽市煙草稽查隊工作,工資是2500元。而他父親一共給了胡支業16萬元。
還有部分受害人發現,這份“煙草局工作”像個無底洞。2017年2月份,胡支業以安排蔣某、馬某、涂某到鄭州市煙草局工作為由,騙取高某35.6萬元。安排工作期間,胡支業又以打點關系、辦理稽查證、辦理報到證、送禮、請人吃飯、替考、工作調整等為由,分別騙取蔣某、馬某、涂某三人5.3萬、6.35萬、3萬元。
還有更多的受害人發現,在支付了數十萬元后,煙草局的工作幾年都沒著落,最后等來的卻是胡支業詐騙被抓的消息。
2017年5月,胡支業最后一次行騙。受害人介紹,其戰友的閨女考漯河市煙廠筆試已經過了,為了面試穩妥,托人打聽是否認識河南省煙草局的人。找到胡支業后,其收取了8.4萬元和軟中華煙8條。最后,事沒辦成。
多份裁判文書顯示,胡支業案一共經歷了兩次判決。2018年,鹿邑縣法院判決,胡支業以安排工作、辦理駕駛證為由詐騙357.9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然而,在該案即將宣判時,公安機關又補充了新證據,稱胡支業還有漏罪。鹿邑縣法院于2022年1月18日再次對胡支業宣判,查明其以安排工作、承辦車輛維修權、購買車輛運輸為由先后騙取被害人共計人民幣382.81萬元和被害人邢某茅臺白酒8件、軟中華香煙20條、被害人張某軟中華香煙8條。最終,法院判處胡支業有期徒刑十八年。
話人間梳理發現,胡支業案的兩次判決中,以安排煙草局工作為由詐騙的金額為669萬余元,被騙人員達55名。
受害人是怎么相信花十幾甚至幾十萬就能獲得煙草局工作的?
話人間梳理25起案件發現,不少受害人都提到了兩個關鍵詞:關系和能量。
比如,胡支業案中,受害人李某稱,他通過朋友認識了胡支業,胡支業說他和漯河市政協主席鄧某某關系不錯,可以給其接點工程。胡還領著他去鄧某某的辦公室,中午還在一起吃了飯,通過這件事,“我感覺他比較有能量”。過了有一兩個月,胡支業說他和鄭州市煙草局的領導比較熟悉,可以安排人員在煙草局工作,他就陸續交給胡支業40多萬元以安排兒子、兒媳、侄子的工作。
幾乎所有受害人都提到,胡支業向他們表示,漯河市煙草局長、鄭州市煙草局長是其表親,所以他們相信其能通過關系安排工作。
被騙42.69萬的邢某介紹,2014年他聽胡支業稱其親戚李某某在漯河市煙草局當局長,手里有內部正式員工指標,遂轉15萬給其以辦理兒子工作。2015年,胡支業稱李某某調到鄭州煙草局當局長,他又給其3萬,2016年12月,胡支業又稱李某某調到河南省煙草公司銷售處任處長,他給其15萬以安排河南省煙草研究所的工作。其間還給了胡支業8件茅酒,20條軟包中華煙。
判決書中,胡支業聲稱的“親戚”李某某作證稱,他任漯河市煙草局局長期間,胡支業曾去辦公室找他,稱其一個親戚大學畢業了,能否安排到煙草局工作。后來其調到鄭州市煙草局工作,胡支業來找他,問能否安排其孩子當稽查隊員。其讓稽查隊長孫某過來,孫某說因為人員招不夠,可以不限鄭州市區。胡支業聽了這句話,就介紹一些人過來應聘煙草稽查隊員。
而另一證人岳某的證詞顯示,他才是胡支業的老表,李某某是他的朋友。岳某提到了李某某和胡支業之間的“經濟往來”——李某某因為聯系不上胡支業,通過他退給胡支業4萬元現金,李某某稱這些錢是胡支業送到他家里的,當時他不在家,等他回來就聯系不上胡支業了。判決書未顯示李某某受到了追究。
話人間注意到,在找煙草局工作被騙的刑事案件中,法院均判決被告人將違法所得退賠各被害人。然而,在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退款請求并非都得到支持。
在江蘇徐州云龍區法院判決的一起判例中,對于原告追索45萬元介紹工作款時,被告吳某振振有詞道,“案涉委托事項的目的是希望通過被告能夠找到有關系有能量的人,為他們安排有機關事業編制的工作崗位,故其支付款項行為本質上是為了托人情找關系來實現自己的非正當利益,該行為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擾亂和挑戰了我國機關事業編制人員招錄制度公平公正公開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所涉崗位皆關乎社會公共利益,故其行為也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故其委托行為和款項支付行為依法應屬無效,基于該無效行為產生的債權亦具有非法性和不正當性,不應受法律保護。”
法院一審采納了被告的這一觀點,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外,在上述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法院的兩份判決中,法院認為,“原告通過非正常途徑找關系,幫助其找工作,其給付錢款的目的具有不法性,違背了社會公德,擾亂了正常的公平競爭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案涉款項系基于不法原因而為的給付,基于不法原因行為產生的債務屬于不法原因之債,若通過民事訴訟返還案涉款項,將會鼓勵和助長此類不良風氣和違法行為,亦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故不法原因之債不受法律保護,本案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
在河南尉氏縣法院判決的一起類案中,法院也以“原告未遵從正常的就業秩序,有違公序良俗,不應受法律保護”為由駁回原告的請求。
下一篇:臺風卡努逼近浙江 打出五層高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