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法律咨詢電話12348是免費的。12348是市、區縣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廣大市民群眾的法律咨詢專用電話,它接受解答群眾的法律咨詢,配合調
法律咨詢電話12348是免費的。“12348”是市、區縣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廣大市民群眾的法律咨詢專用電話,它接受解答群眾的法律咨詢,配合調處民間糾紛,及時反映群眾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導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請,維護貧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社會穩定。
"48"取"司法"的諧音,"12348"是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的簡稱。開通"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是司法行政部門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創造出來的一個新生事物,是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開通"12348"專線,把司法行政部門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緊緊連為一體,形成配套、聯動的服務機制。
法律援助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接受指派后,不得疏于應履行的職責,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延遲或終止所承辦的法律援助事項。如拒不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或者因疏于履行法律援助職責致使受援人遭受重大損失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建議有關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年審注冊或給予相應處罰。
(二)受援人不遵守法律規定以及不按法律援助協議的規定予以必要合作,經法律援助機構批準,承辦人員可以拒絕或終止提供法律援助。受援人以欺騙方法獲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取消其受援資格,并責令其支付已獲得服務的全部費用。
(三)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得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
(四)受援人可以了解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受援人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