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沒收非法所得七千多,再罰款一萬五,一共兩萬多塊錢,一個包子鋪要多久才能賺回來?在小本生意謀生不易的當下,對小生意人如此重罰,當然會
沒收“非法所得”七千多,再罰款一萬五,一共兩萬多塊錢,一個包子鋪要多久才能賺回來?在小本生意謀生不易的當下,對小生意人如此重罰,當然會引起輿論的強烈不滿。包子鋪賣豆腐腦被罰15000合理嗎?
剛看到這一網帖是有點不相信的。但是幾次刷網都證實了它是真的:近日,北京皖南溫馨包子鋪因在美團外賣平臺超過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經營熱食類食品,被監管部門罰款1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7014元。“違法事實”是:在合法準賣食品包子之外銷售“豆腐腦(咸的)1169單,售價為6元/單,貨值金額為7014元”。
一石激起千層浪!幾個小時內,網上視頻評論區跟帖從1萬多條飆升到5萬多條,態度幾乎是一邊倒地表示不解和憤慨。無怪乎群情激憤,有關部門的這番操作委實有點“不合理”。
執法當遵道而行。按說,有關執法人員是認真的,拿出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其中第四條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公開資料顯示,北京皖南溫馨包子鋪2018年7月成立,經營范圍包括餐飲服務、銷售食品。賣包子的賣了豆腐腦,于是被裁定為超出了許可范圍。這樣的處罰,普通人弄不懂,說違法了更是頭次聽說。包子鋪賣豆腐腦被罰15000合理嗎?
職能部門是國家行政機構的一部分,理應遵循國家政策導向。疫情之后,百業待興。國家和地方各個層面出臺激勵市場主體的政策,千方百計鼓勵消費,讓各類實體放開手腳開展經營活動,個別執法部門卻反其道而行之,這是幫忙還是添亂?這到底又是執的什么“法”?
執法講究人性化。事實證明,草根的辛酸并不能被每一個人理解:要知道,經營一個包子鋪有多不容易——別人還在睡夢中,“老板”就要早起張羅,然后一天十多個小時從一個個包子的微利中賺取收入。“罰款1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7014元”,這得賣多少個包子才賺得回來?有關執法人員能否換位思量:假如是你自己,抑或是你的親友處于這樣的境地,能接受這樣的處罰嗎?會認為這樣的處罰合理嗎?
違背法理人性,無視政策大勢,說是“不合理”都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