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39歲的張女士到法院找辦案法官交材料,提醒對方注意態度要有服務意識,結果被法官回懟,我們是審判機關,不是服務行業,因此雙方爭執
近日,39歲的張女士到法院找辦案法官交材料,提醒對方注意態度要有服務意識,結果被法官回懟,我們是審判機關,不是服務行業,因此雙方爭執到爭吵,女法官動手把張女士的臉抓傷,張女士覺得很委屈。天啊!這是法院內發生的事情嗎?簡直不可思議呀!
此事一曝光,引發了各大網友們的關注和熱議,很多網友紛紛為張女士打抱不平,譴責這位知法犯法的女法官。
網友們認為,審判機關不是服務行業,但作為國家公務員應該有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法院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正確判決中,也包括嫌犯的合法權益,怎么還撓人呢?難道她是審訊的出身?
在這里我只想說,女法官動手比普通百姓動手,事態要嚴重。別管誰受傷嚴重,法院法官打人就不對,用法者必須先守法。這樣的人已經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為人民服務這一綜旨都丟棄了還怎么在執法機構工作?呼吁國家要多加強教育。
遵守法庭秩序,是每一位當事人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任何破壞法庭秩序的行為都應當被禁止,只有保障良好的法庭秩序,才能讓審判活動順利進行,更好的保障當事人的權益!